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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招标

现时尚未有短期租约公开招标的安排。

租约编号
及地点
(注 1)
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约) (注 2)
招标日期 截标日期
及时间
招标公告
第 STTIS0254 号

新界大屿山梅窝银树街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仅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及电单车

 
1 4002024 年 6 月 19 日2024 年 7 月 5 日
中午 12 时
第 STTKW0046 号

九龙连翔道与佐敦道交界处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获有效专营权的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特别用途车辆」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货柜车、货柜车拖头及拖架、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类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类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的涵义,须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下称「收费公众停车场」)。运输署署长就「容器」、「汽车燃料」、「货柜车」、「货柜车拖头及拖架」和「收费公众停车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6 6402024 年 6 月 19 日2024 年 7 月 5 日
中午 12 时
第 STTTP0107 号

新界大埔创新路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下称《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气体车辆(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所界定者)、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以及货柜车拖头和拖架)。就本租约而言,「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及「拖架」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

3 870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 7 月 12 日
中午 12 时
注意 :
  1. 按以上租约编号下载招标文件,请单击该地址以便在地图中显示位置。
  2. 上列土地面积只作参考用途。详情请查阅相关的招标文件。
  3. 有兴趣者应细阅每幅土地的招标文件,以了解招标细则。
  4. 每幅土地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表格、租赁协议(附连图则)、提交投标书的覆核清单及资料便览(如适用) (包括任何修订和更新),将在招标期间上载至本网站供下载。有意投标者须密切留意本网站在截标前发布与每幅土地有关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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