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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享先导计划

行政长官 2019 年施政报告有关土地共享先导计划

(摘录自行政长官 2019 年施政报告第 22 至 23 段)

  1. 另一方面,按照去年《施政报告》提出的政策方向,发展局稍後会公布「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细节,听取持份者意见,以期在明年年初正式接受申请。相对於政府主导规划和主动收地的发展模式,先导计划善用市场的规划和建造力量,可望尽早释放部分政府尚未规划和研究但已整合业权的私人土地,加快短中期房屋供应。政府会促成基建提升以容许较高发展密度,并指明当中最少七成的新增总楼面面积须拨作政府属意的公营房屋或「首置」类别。土地拥有人为此要交出部分土地予政府发展该等房屋,而馀下土地可保留作私营房屋发展。土地拥有人会负责兴建整个房屋发展项目所需的基建和其他社区设施,相关建造费用会从地价中扣减。
  2. 吸纳了外间意见,我们建议采取一套公正、严谨和具透明度的审批机制,包括由跨专业公务员团队全面审视申请,然後由一个新成立、具公信力的社会人士组成的顾问小组提供意见,最後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所有城规和其他法定和行政程序会继续适用,包括土地拥有人要为私营房屋发展和商业配套缴付十足地价。先导计划为期三年,可批核私人土地以 150 公顷为上限。

发展局公布,先导计划於二○二○年五月六日起接受申请,为期三年,至二○二三年五月五日止,获批申请涉及的私人土地总数上限为 150 公顷。

申请人需要先向发展局的土地共享办事处提交申请。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出原则性支持後,地政总署会负责处理相关的土地清理、收地(如适用)、换地或契约修订的申请。

先导计划的详情连同有关资料,包括申请表格、申请指引已上载至发展局的专属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