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工厦 2009
一般资料
政府在 2009 年 10 月宣布的活化工厦措施旨在便利重建及改装整幢工业大厦,以配合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 这些措施(除其他事项外)包括(甲)以契约修订或换地安排重建工业地段及(乙)以特别豁免书安排改装整幢工业大厦。上述措施自 2010 年 4 月 1 日实施,并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结束,因此已不再接受新申请。详情可参阅以下的地政总署地政处作业备考:
- 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 1/2010 (只提供英文版本)
- 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 1/2010A (只提供英文版本)
- 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 1/2010B (只提供英文版本)
按上述作业备考签立的特别豁免书,要求现有工业大厦的地段或单位业主,须先取得地政总署署长的书面同意才能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有关地段或单位或签立协议以作上述安排。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可参阅以下地政总署地政处作业备考:
- 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 2/2016 (只提供英文版本)
关于 2018 年公布的「活化工厦」的资料 ,请参阅活化工厦。
根据作业备考编号 1/2010, 1/2010A 及 1/2010B 的有关重建及改装工业大厦的申请摘要
由 2017 年 4 月起,相关资料将按季更新。
注:文档的最后整理日期标注于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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