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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LD 1/4000/2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D 1/4000/24
采购部门:地政总署
项目:为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提供管理服务。
详情:为全港 12 分区地政处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提供管理服务,合约期为期 3 年,预计合约由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生效。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可向地政总署乡村改善及特别职务组索取,地址如下:

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 22 楼

或可于电子投标箱系统网站(https://pcms2.gld.gov.hk)下载。
联络人: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
北角政府合署 22 楼
地政总署
高级地政主任/特别职务
陈国豪先生
电话号码:(852)2231 5541
传真号码:(852)2810 0963
电邮地址:slevisd@landsd.gov.hk
截标日期及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
递交投标书: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前,把投标书投入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如采用电子投标,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箱的规定成功经电子投标箱完成传送投标书。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采纳公开招标。所有有兴趣的承办商/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均可投标。有关资格/参与条件和其他招标要求已订明在招标文件内的招标条款。

如在上述截标日期当天早上 9 时至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因台风引致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将会延至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因台风引致的「极端情况」停止生效或改发较低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的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

如在上述截标日期当天早上 9 时至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

上述招标不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和不会涉及电子拍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标书(如果采用评分制度,则为最高合并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下列互联网网页:https://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