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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

招标承投政府土地

现招标承投下开土地 ︰

地段编号青衣市地段第 202 号
地点新界青衣青鸿路及青衣路交界
用途
    1. 物流及货运,包括:-
      1. 存货管理,包括订单处理、收货、拣选及分包、包装标签、品质检查、集装、转载起卸、货运管理和货物分销(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零件及商品,但不包括泥沙、碎石、建筑材料及危险品),以及该等货物的附属贮存和其他相关或附属用途;及
      2. 退货管理,包括有问题组件的相关运输、修理或更换的管理,以及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零件及商品,但不包括泥沙、碎石、建筑材料及危险品)的相关品质保证,以及该等货物的附属贮存和其他相关或附属用途;
    2. 集装和处理货柜货物及散装货物;
    3. 起卸和贮存货柜;
    4. 上文 (a)(i) 项所述的批准用途有关的附属货物检查;
    5. 其他可能获地政总署署长以书面批准 的附属货物处理设施;
    6. 公众停车场;
    7. 上文 (a)(i) 至 (a)(vi) 项所述任何用途的附属办公室;以及
    8. 供受聘于该地段上人士专用的食堂。
  1. 不得从事生产混凝土和沥青,以及任何厌恶性行业。
 
物流服务提供者、
港口后勤经营者及
公众停车场经营者
  1. 除下文 (d) 项所界定的物流服务提供者或港口后勤经营者外,该地段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上的任何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提供作上文 (a)(i) 项至 (a)(v) 项所述用途及上文 (a)(vii) 项所述其附属办公室不得由其他人士或法团使用。
  2. 除公众人士外,该地段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上的任何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提供作上文 (a)(vi) 项所述公众停车场用途不得由其他人士或法团使用。
  3. 除公众停车场经营者外,该地段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上的任何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用于上文 (a)(vii) 项所述的公众停车场附属办公室用途不得由其他人士或法团使用。
  4. 物流服务提供者是指其主要业务是就其顾客或客户的部分或全部供应链管理职能提供外判物流服务的任何人士或法团;港口后勤经营者是指其主要业务位于港口范围外(即是货柜码头、内河货运码头以及公众和私人货物装卸区范围外)与港口有关作业的任何人士或法团。
面积约 44 318 平方米 

截标日期及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1 日 (星期五) 中午 12 时

有意投标者请注意,地政总署只会解答关于上述地段的一般查询,而不会就有关的卖地条件或法例条文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方面的意见。如有查询,请致电 2231 3802 或传真 2116 0764 与韩翠珊女士联络。

资料说明、招标公告、投标表格、卖地条件及卖地图则,包括任何修订和更新,可于地政总署的网页 (www.landsd.gov.hk) 下载。查阅卖地图则,可于截标前到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 6 楼地政总署测绘处;九龙油麻地海庭道 11 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 4 楼九龙地政处;以及新界荃湾青山公路 174 至 208 号荃湾多层停车场大厦 10 楼荃湾葵青地政处。此外,亦可于截标前到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 6 楼地政总署测绘处,购买卖地图则的印刷本。

有意投标者须密切留意,本网站在截标前发布与上述地段有关的资讯(包括资料说明)。




下载卖地章程所指的青衣市地段第 202 号和着色范围的 DWGDWG 格式档案DGNDGN 格式档案 格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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