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方式提交资料
土地测量监督接纳以电子档案方式提交下述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 473 章)所规定或订明须提交的文件:
- 认可土地测量师的注册申请
- 认可土地测量师的注册续期申请
- 更改个人资料通知
- 恢复注册申请
- 经签署及以指明格式核证的土地界线图复本以及测量记录图
- 测量仪器的校准报告、外业记录及就界定土地界线所作的报告
涵盖上述详情的土地测量监督通告第 2/2022 号已经发出。如欲阅览这份通告,请以滑鼠按此处(只提供英文版本)。
根据法律,按照《电子交易条例》(第 553 章)第 11(2)条所定明格式、方式及程序提交的电子资料,将获接纳。根据《电子交易条例》,有关电子资料的记录及数码签署会获法律认可。
如欲了解提交电子资料一般格式、方式及程序(例如数据格式、媒体、语言及数码签署)的详情,请参阅 电子方式提交资讯的方式及规格。.
如欲阅览《电子交易条例》,请以滑鼠按此处。
如欲查询根据《土地测量条例》提交电子资料的详情,请致电 2231 3343 与高级土地测量师(法例执行)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