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日期 |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 用途 | 中标者名称 | 投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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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021 | 第 STTST0057 号 – 新界马鞍山白石 |
4 00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私家车 | 香港利昌云石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400,000 |
27.8.2021 | 第 STTST0054 号 – 新界马鞍山白石 |
9 30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 (i) 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以及 (ii) 气体车辆(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333,880 |
11.8.2021 | 第 STTTP0005 号 – 新界大埔马窝路与马聪路交界处 |
3 24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货柜车拖头及拖架,以及石油气瓶车(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大通运输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350,600 |
23.7.2021 | 第 STTTM0024 号 – 新界屯门第 27 区海华路 |
2 34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领有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的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车辆(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作燃料者则除外)) | 亨旺停车场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259,740 |
批出日期 | 27.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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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ST0057 号 – 新界马鞍山白石 |
面积 (平方米) | 4 00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私家车 |
中标者名称 | 香港利昌云石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400,000 |
批出日期 | 27.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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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ST0054 号 – 新界马鞍山白石 |
面积 (平方米) | 9 30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 (i) 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以及 (ii) 气体车辆(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333,880 |
批出日期 | 11.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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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TP0005 号 – 新界大埔马窝路与马聪路交界处 |
面积 (平方米) | 3 24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货柜车拖头及拖架,以及石油气瓶车(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大通运输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350,600 |
批出日期 | 23.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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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TM0024 号 – 新界屯门第 27 区海华路 |
面积 (平方米) | 2 34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领有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的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车辆(其涵义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作燃料者则除外)) |
中标者名称 | 亨旺停车场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259,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