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日期 |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 用途 | 中标者名称 | 投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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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021 | 第 STTKW0012 号 – 九龙旺角洗衣街 |
3 35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巴士、重型货车、连或不连货柜或拖架的拖头、连或不连货柜的拖架、气体车辆,以及任何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须以《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为准)(下称「收费公众停车场」)。运输署署长就「容器」、「汽车燃料」及「收费公众停车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682,000 |
21.5.2021 | 第 STT 3270 号 – 新界元朗厦村厦村路 |
1 136 | 定為 3 年 |
|
德记石油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34,000 |
21.5.2021 | 第 STT 3271 号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屏福里 |
1 130 | 定為 5 年 |
|
三和汽车服务公司 | 每月租金 $49,500 |
21.5.2021 | 第 NX1891 號 – 新界粉嶺置華里 |
4 980 | 定為 3 年 | 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或不连拖架的货柜车拖头及《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所界定的气体车辆) | 龙泊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216,223 |
批出日期 | 8.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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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KW0012 号 – 九龙旺角洗衣街 |
面积 (平方米) | 3 35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巴士、重型货车、连或不连货柜或拖架的拖头、连或不连货柜的拖架、气体车辆,以及任何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须以《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为准)(下称「收费公众停车场」)。运输署署长就「容器」、「汽车燃料」及「收费公众停车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
中标者名称 |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682,000 |
批出日期 | 21.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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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 3270 号 – 新界元朗厦村厦村路 |
面积 (平方米) | 1 136 |
租期 | 定為 3 年 |
用途 |
|
中标者名称 | 德记石油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34,000 |
批出日期 | 21.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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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 3271 号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屏福里 |
面积 (平方米) | 1 130 |
租期 | 定為 5 年 |
用途 |
|
中标者名称 | 三和汽车服务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49,500 |
批出日期 | 21.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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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NX1891 號 – 新界粉嶺置華里 |
面积 (平方米) | 4 980 |
租期 | 定為 3 年 |
用途 | 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或不连拖架的货柜车拖头及《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所界定的气体车辆) |
中标者名称 | 龙泊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216,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