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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记录 - 二〇一八年第二季

批出日期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面积
(平方米)
租期用途中标者名称投标金额
21.6.2018 第 SHX-1363 号 –
香港田湾海旁道
1 140 先定 1 年,其后按半年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统称「该条例」)领有牌照的
  1. 巴士和
  2. 重型货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以及连或不连拖头及拖架的货柜车)。
就本租约而言,「巴士」和「重型货车」的定义,须为该条例所界定者
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1,000
19.6.2018 第 NX1757 号 –
新界沙头角顺兴街
1 49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裕泊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1,623
14.6.2018 第 KX3081 号 –
九龙蓝田碧云道
1 63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以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语,须以《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为准)。业主就「拖头」、「容器」、「汽车燃料」及「收费公众停车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启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2,266
11.6.2018 第 NHX-813 号 –
香港西营盘丰物道
1 610 先定 1 年,其后按半年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的条文、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包括领有气体安全监督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订的成文法则发出的有效许可证,主要为在道路上运载石油气瓶而设计和制造或为这目的而经改装的货车(下称「石油气瓶车」))、小型巴士和巴士(不包括整体长度不超过 6.0 米的客货车、整体长度不超过 6.0 米的小型巴士、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和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地政专员就客货车和小型巴士整体长度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就本租约而言,「石油气」、「石油气瓶」和「石油气瓶车」各词语的涵义须为前述《气体安全条例》第 2 条所界定者
成发汽车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8,733
7.6.2018 第 3144 号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新灰街
347 先定 2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工场或存放(露天存放除外)承租人的货物用途(不包括货柜、拖架上的货柜、长度超过 5.5 米的车辆、碎石、可循环再造的物料、待拆待毁的车辆、厌恶性物品及《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两者兼备 保然技术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1,000
29.5.2018 第 KX3079 号 –
九龙鲤鱼门鲤鱼门径
1 07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汽车,而所有该等汽车必须为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作燃料者则除外)] 启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8,148
21.5.2018 第 KX3067 号 –
九龙土瓜湾浙江街
8 370 由租赁生效日期起计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或不连拖架的货柜车);以及
  2. 在上文(i)所载规定的规限下,收费公众停车场的 10% 面积,须用作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巴士(不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并须达到运输署署长满意的程度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36,800
21.5.2018 第 SX5010 号 –
新界西贡清水湾
1 91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包括轻型货车及电单车,但不包括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而上述汽车的涵义须与《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相同)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85,000
15.5.2018 葵青第 3897 号 –
新界葵涌货柜码头南路
25 500 先定 5 年,其后按季续租 处理或存放经葵青货柜码头(包括位于租赁协议第四附表所描述的多块或多幅土地上的一号至九号货柜码头)出入的货柜 宝洋货柜服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86,200
7.5.2018 大埔第 1778 号 –
新界大埔荔枝山达运道
1 45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宝淘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0,668
30.4.2018 第 SX4998 号 –
新界将军澳第 109 区田洲路
2 79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重型货车、货柜车、货柜车拖头或拖架,以及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 帝豪停车场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89,200
30.4.2018 第 3154 号 –
新界元朗青朗公路
3 690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1. 农业用途(不包括饲养牲畜和家禽,但包括销售从该土地所得的农产品的附属用途);或
  2. 作苗圃,包括销售从该土地所得的园艺产品的附属用途;或
  3.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但不包括休闲农场。就本租约而言,规划署署长就该土地或其任何一个或多个部分是否用作休闲农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且对承租人具约束力。「苗圃」指繁殖植物以供日后种植或出售的地方,而地政专员就该土地或其任何一个或多个部分是否用作苗圃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且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谢晓梅 每月租金$15,080
20.4.2018 第 EHX-544 号 –
香港柴湾丰业街
2 07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包括领有气体安全监督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订的成文法则发出的有效许可证,主要为在道路上运载石油气瓶而设计和制造或为这目的而经改装的货车(下称「石油气瓶车」))、巴士和小型巴士,但不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就本租约而言,「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和「小型巴士」各词语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各别界定者;而「石油气」和「石油气瓶车」各词语的涵义则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各别界定者 利泊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28,888
12.4.2018 第 CX2751 号 –
新界长洲长洲西堤道
1 000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租期都不会超过 5 年 经营在本港产生,并在都市固体废物(其涵义须为租赁协议工程规格附表条件第 2 条所界定者)中找到和回收的金属、纸张、塑胶、车胎、电器及电子设备、玻璃、纺织品、旧衣物、木材及家具,或上述物料任何一种组合(以下统称为「可循环再造废料」)的回收和循环再造或再加工业务(为免生疑问,在该土地范围内,不准把都市固体废物筛选分类以产生可循环再造废料。在界定什么属于把都市固体废物筛选分类以产生可循环再造废料一事上,环境保护署署长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长春记经营者李泗春 每月租金$3,200
9.4.2018 第 2145 号 –
新界马鞍山保泰街
4 79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03,280
批出日期 21.6.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SHX-1363 号 –
香港田湾海旁道
面积 (平方米) 1 14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半年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统称「该条例」)领有牌照的
  1. 巴士和
  2. 重型货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以及连或不连拖头及拖架的货柜车)。
就本租约而言,「巴士」和「重型货车」的定义,须为该条例所界定者
中标者名称 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41,000
批出日期 19.6.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NX1757 号 –
新界沙头角顺兴街
面积 (平方米) 1 4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中标者名称 裕泊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41,623
批出日期 14.6.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3081 号 –
九龙蓝田碧云道
面积 (平方米) 1 63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以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语,须以《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为准)。业主就「拖头」、「容器」、「汽车燃料」及「收费公众停车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中标者名称 启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12,266
批出日期 11.6.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NHX-813 号 –
香港西营盘丰物道
面积 (平方米) 1 61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半年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的条文、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包括领有气体安全监督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订的成文法则发出的有效许可证,主要为在道路上运载石油气瓶而设计和制造或为这目的而经改装的货车(下称「石油气瓶车」))、小型巴士和巴士(不包括整体长度不超过 6.0 米的客货车、整体长度不超过 6.0 米的小型巴士、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和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地政专员就客货车和小型巴士整体长度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就本租约而言,「石油气」、「石油气瓶」和「石油气瓶车」各词语的涵义须为前述《气体安全条例》第 2 条所界定者
中标者名称 成发汽车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78,733
批出日期 7.6.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3144 号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新灰街
面积 (平方米) 347
租期 先定 2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工场或存放(露天存放除外)承租人的货物用途(不包括货柜、拖架上的货柜、长度超过 5.5 米的车辆、碎石、可循环再造的物料、待拆待毁的车辆、厌恶性物品及《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两者兼备
中标者名称 保然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21,000
批出日期 29.5.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3079 号 –
九龙鲤鱼门鲤鱼门径
面积 (平方米) 1 0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汽车,而所有该等汽车必须为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不论该等石油气瓶、容器或储存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作燃料者则除外)]
中标者名称 启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18,148
批出日期 21.5.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3067 号 –
九龙土瓜湾浙江街
面积 (平方米) 8 370
租期 由租赁生效日期起计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用途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或不连拖架的货柜车);以及
  2. 在上文(i)所载规定的规限下,收费公众停车场的 10% 面积,须用作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巴士(不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并须达到运输署署长满意的程度
中标者名称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736,800
批出日期 21.5.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SX5010 号 –
新界西贡清水湾
面积 (平方米) 1 91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包括轻型货车及电单车,但不包括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而上述汽车的涵义须与《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相同)
中标者名称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85,000
批出日期 15.5.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葵青第 3897 号 –
新界葵涌货柜码头南路
面积 (平方米) 25 500
租期 先定 5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处理或存放经葵青货柜码头(包括位于租赁协议第四附表所描述的多块或多幅土地上的一号至九号货柜码头)出入的货柜
中标者名称 宝洋货柜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686,200
批出日期 7.5.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大埔第 1778 号 –
新界大埔荔枝山达运道
面积 (平方米) 1 45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中标者名称 宝淘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70,668
批出日期 30.4.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SX4998 号 –
新界将军澳第 109 区田洲路
面积 (平方米) 2 7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重型货车、货柜车、货柜车拖头或拖架,以及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
中标者名称 帝豪停车场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289,200
批出日期 30.4.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3154 号 –
新界元朗青朗公路
面积 (平方米) 3 69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1. 农业用途(不包括饲养牲畜和家禽,但包括销售从该土地所得的农产品的附属用途);或
  2. 作苗圃,包括销售从该土地所得的园艺产品的附属用途;或
  3.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但不包括休闲农场。就本租约而言,规划署署长就该土地或其任何一个或多个部分是否用作休闲农场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且对承租人具约束力。「苗圃」指繁殖植物以供日后种植或出售的地方,而地政专员就该土地或其任何一个或多个部分是否用作苗圃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且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中标者名称 谢晓梅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5,080
批出日期 20.4.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EHX-544 号 –
香港柴湾丰业街
面积 (平方米) 2 0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包括领有气体安全监督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订的成文法则发出的有效许可证,主要为在道路上运载石油气瓶而设计和制造或为这目的而经改装的货车(下称「石油气瓶车」))、巴士和小型巴士,但不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 230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受有效专营权所涵盖的巴士。就本租约而言,「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巴士」和「小型巴士」各词语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各别界定者;而「石油气」和「石油气瓶车」各词语的涵义则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各别界定者
中标者名称 利泊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228,888
批出日期 12.4.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CX2751 号 –
新界长洲长洲西堤道
面积 (平方米) 1 00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租期都不会超过 5 年
用途 经营在本港产生,并在都市固体废物(其涵义须为租赁协议工程规格附表条件第 2 条所界定者)中找到和回收的金属、纸张、塑胶、车胎、电器及电子设备、玻璃、纺织品、旧衣物、木材及家具,或上述物料任何一种组合(以下统称为「可循环再造废料」)的回收和循环再造或再加工业务(为免生疑问,在该土地范围内,不准把都市固体废物筛选分类以产生可循环再造废料。在界定什么属于把都市固体废物筛选分类以产生可循环再造废料一事上,环境保护署署长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中标者名称 长春记经营者李泗春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3,200
批出日期 9.4.2018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2145 号 –
新界马鞍山保泰街
面积 (平方米) 4 7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中标者名称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60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