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測量監督
地政總署的測繪處支援土地測量監督,執行 《土地測量條例》 (第 473 章)。根據該條例第3條,土地測量監督由地政總署署長擔任。1995 年 9 月 1 日,地政總署署長把該條例賦予他的所有職能,轉授測繪處首席政府土地測量師(請參閱 第 3505 號政府公告 )。
土地測量監督的主要職務,包括處理認可土地測量師根據 《土地測量條例》第 30(4)條的規定而存放的圖則,處理註冊成為認可土地測量師的申請,以及設置和備存認可土地測量師名冊。公眾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地政總署的法例執行組,免費查閱該名冊。此外,部分認可土地測量師已同意把他們的姓名和聯絡資料,上載至下列網頁供公眾查閱:私人執業認可土地測量師的名單 (PDF格式)。
如欲了解其他關於執行 《土地測量條例》的資料,請瀏覽以下網頁:
- 《土地測量條例》及實務守則
- 土地測量監督通函 (只提供英文版本)
- 圖則存放
- 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
- 私人執業認可土地測量師的名單
- 申請註冊為認可土地測量師
- 紀律審裁委員團
- 紀律制裁命令
- 根據《土地測量條例》提交資料的認可表格
- 有關認可土地測量師及註冊專業測量師(土地測量)的常見問題解答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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