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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審裁委員團

  1. 紀律審裁委員團是根據《土地測量條例》(第 473 章)第 19 條設立的法定組織,其目的是對認可土地測量師涉嫌干犯的違紀行為進行研訊。根據《土地測量條例》第 19(2) 條及第 19(3) 條,委員團由 9 名人士組成,均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不得超過2年。現任委員團成員的任期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屆滿,現任委員團成員為:

    陳澤銘先生
    陳文偉博士
    陳婉琪女士
    江玉歡女士
    劉志光先生
    劉韻清女士
    吳雯茵女士
    鄧仕堅先生
    曾鎮達先生

  2. 根據《土地測量條例》第 21 條,如有人指稱某認可土地測量師作出違紀行為,可向土地測量監督投訴,監督須將該投訴轉介發展局局長。根據《土地測量條例》第 22 條,局長如認為應就有關認可土地測量師的行為進行研訊,須委出一個紀律審裁委員會就該事進行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