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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

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為達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決定的依據。

《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列出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的方式,並訂明盡快發放資料的程序。

《守則》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這些理由載列於第 2 部。若拒絕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通常會提述這些理由。

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盡快及妥善地處理,如有需要,有關人員會協助市民闡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轉介至最適當的部門處理。有關的程序會盡量精簡。

《守則》亦載列有關要求覆檢或投訴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認為《守則》的規定未獲適當執行時知所遵循。

若需了解更多關於《守則》的資料,請瀏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

所有書面申請應寄交公開資料主任。

地址:
香港
北角渣華道 333 號
北角政府合署 21 樓
地政總署
電郵地址:

《申請索取資料表格》

  1. 本署組織圖及工作範疇說明;
  2. 按類別劃分的部門記錄一覽表
  3. 可向公眾人士免費或收費提供的資料一覽表;
  4. 《公開資料守則》和《釋義及適用範圍指引》;
  5. 有關索取資料程序的公告;以及
  6. 處理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的行政程序(只限英文本)

本署會免費或收費提供刊物及資料,如需影印資料,收費如下:

採用 A4 或 A3 紙張提供的黑白影印服務 除非法例另有規定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批准其他收費方法,否則
  • 採用 A4 紙張提供單面影印服務,每張收費港幣 1.5 元;
  • 採用 A3 紙張提供單面影印服務,每張收費港幣 1.6 元。
(註:雙面影印視作複印兩頁計算。本署可不時修訂上述收費。)

如對索取本署公開資料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2231 3300 與本署人員聯絡。

 

本署的披露記錄簡述根據《守則》索取及發放的資料的性質。披露記錄將會每季更新。

任何公眾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記錄內載列的任何資料,應向本署的公開資料主任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有關要求會根據《守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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