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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地理空間數據

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的《項目管理手冊》、建築署的工作指令及機電工程署的項目管理手冊,工務部門及其顧問或承辦商,均須向地政總署提交地理空間數據,以便更新地圖。


何謂地理空間數據

工務工程的地理空間數據,指以下四類摘取自核准工程設計和工程分期竣工時測量所得的數據︰

  • 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格式須符合地政總署公布的 《1:1 000基本製圖規格》;
  • 建築信息模擬模型;
  • 電腦輔助繪圖;以及
  • 車載移動測繪系統和無人駕駛飛行載具等收集所得的地理參考照片影像和點雲數據,以及該等影像和數據衍生的模型。

提交數據的規定

視乎工務項目估算金額而定,提交地理空間數據的規定如下:

須提交的數據 工務項目估算金額 符合地政總署《1:1 000基本製圖規格》的地理信息系統數據 建築信息
模擬模型
電腦輔助繪圖 地理參考照片圖像、點雲數據和相關模型
3,000萬元以上 不適用
(如適用)
不多於3,000萬元 不適用
(提交建築信息模擬模型或電腦輔助繪圖)

(如適用)

地理空間數據的標準與提交途徑

地理空間數據須符合以下標準,並經相應的途徑提交:

數據類別 提交方法 數據規格/指引/參考資料
地理信息系統數據 經「雲端地圖製作平台」 (CPMP) (指引-只提供英文版)
建築信息模擬模型 經「政府建築信息模擬數據庫」(GBDR) (指引-只提供英文版)
電腦輔助繪圖 數據小於4GB
經「地理空間數據提交平台
(GDSP) (指引 -只提供英文版)

數據大於4GB
請聯絡 submitgeospatialdata@landsd.gov.hk
其他 (地理參考照片影像、點雲數據和相關模型) (僅供參考)

地理空間數據提交時間

摘取自核准設計和竣工測量所得的地理空間數據應按照以下時間表提交給地政總署

地理空間數據 提交時間
摘取自核准設計的地理空間數據 在該項目下的每項工程合約的建造工程展開前
竣工測量所得的地理空間數據 在項目下的每項工程合約#的建造工程完成後或不遲於相應基礎設施/範圍開放予公眾使用,以較早者為提交數據的時限

# 如果工程分不同部分進行,則應在每個部分完成時提交地理空間數據。


求助與支援

有關整理地理空間數據的任何問題,請參閱「常見問題」。如需進一步的協助,請留言給我們:

需要協助的範疇:

有關不同地理空間數據的標準或提交方法的查詢
有關提交數據渠道的查詢

查詢內容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僅供地政總署用於跟進你在表格上所提出的查詢。

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若你未能提供所須個人資料,地政總署可能無法回覆你的查詢。在未取得你的同意前,地政總署不會把你的個人資料向第三者揭露或轉移。

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改你在本表格中提供的個人資料。在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20條指定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或會拒絕查閱資料的要求。請透過以下方式向部門個人資料管制主任(經辦人: 高級土地測量師/技術資訊)提出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的要求。

電郵: smohq@landsd.gov.hk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3樓地政總署測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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