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整理地理空間數據常見疑問

一般疑問

假如建造工程項目的合約金額超逾3,000萬港元,工程部門便須向地政總署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然而,若工程項目不涉及改變地政總署1:1 000地形圖上所顯示的地物位置或定線,則無須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

在設計階段提交的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只須更新地政總署1:1 000地形圖上屬《1:1 000基本製圖規格》的建築物邊線和道路邊線。至於在竣工階段提交的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所有建成的地物,凡屬《1:1 000基本製圖規格》的涵蓋範圍,均須在地政總署1:1 000地形圖上更新。

1:1 000基本製圖規格》為紙本地圖和數據庫標示測量資料的方式提供指引。《規格》可從地政總署網頁「資料庫>測量相關指引及規格」欄下載。

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的《項目管理手冊》、建築署的工作指令及機電工程署的項目管理手冊,工務部門須向地政總署提交取自核准工程設計和工程分期竣工時測量所得的地理空間數據。若工務部門實在難以遵守新規定,可向首長級薪級第2點或以上的人員申請豁免,並須妥善記錄豁免理由。如有工程項目獲豁免,相關部門須妥為通知地政總署。

提交空間數據

首先,負責項目的工務部門人員提名其部門/承建商/顧問公司的人員,以負責利用雲端地圖製作平台轉換和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給地政總署。地政總署會為獲提名的人員開立雲端地圖製作平台帳戶,以便他們進入該平台。 完成註冊雲端地圖製作平台帳戶後,地政總署會把該平台的登入資訊,以及該平台的詳細操作指引,發送給該名已註冊的工程項目人員,以便轉換和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地政總署網頁載有 《在雲端地圖製作平台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的程序指引》(只有英文版),以供參考。

工務部門提名的人員須在雲端地圖製作平台按照地政總署的《1:1 000基本製圖規格》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給地政總署以待接納。提交數據的程序的指引可在登入雲端地圖製作平台後經平台網頁>工具>求助取得。

基本製圖編輯與接納準則

地政總署雲端地圖製作平台求助頁面(須經由雲端地圖製作平台前往),備有示範影片,展示如何在雲端地圖製作平台上轉換和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請登入平台,並經平台網頁>工具>求助觀看該示範影片。

提交的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必須符合《1:1 000基本製圖規格》。該份《規格》可從地政總署網頁下載。詳情請參閱上文「問5」。

工務部門/承辦商/顧問公司提交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後,地政總署會檢視所提交的數據,如發現有不合規格之處,提交者或須修訂所更新的數據,再行提交。

無須提交原始測量數據。

製圖平台帳戶管理

請發送電郵至 lispmpsupport@landsd.gov.hk

數據規格

關於與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相關的一般地物,請到地政總署雲端地圖製作平台求助頁面(須經由雲端地圖製作平台平台前往),參看《工務部門更新1:1 000地形圖上現有地物的示例》。詳情請參閱 《1:1 000基本製圖規格》。

發展局的《工務項目電腦輔助繪圖標準》是工程項目中電腦輔助繪圖的標準,供電腦輔助繪圖建立架構和命名之用,而地政總署的《1:1 000基本製圖規格》,則是揀選測量地物和制訂地圖特徵及屬性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