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佔用人通常適用的特惠津貼率
政府如須收地並展開清拆行動,以推行發展計劃,除了向受清拆影響的合資格寮屋住戶提供特惠安置外,亦會向符合資格準則的受影響佔用人,發放行政上的特惠津貼,以助他們搬遷。合資格佔用人可獲的特惠津貼,通常有以下四類:
- 持牌構築物和已登記寮屋的核准佔用人的特惠津貼(「核准特惠津貼」)
- 住戶搬遷津貼
- 商鋪、工場、倉庫、船排、學校、教堂及觀賞魚養殖經營者的特惠津貼
- 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先後在 2018 年 7 月及 2022 年 5 月,批准優化上述特惠津貼的安排。關於申領這四類特惠津貼的資格準則,請瀏覽本署網頁,並參考已上載的簡介短片及資料小冊子。
上述特惠津貼現行的津貼率在附表綜合臚列。津貼率依據以下方式計算︰(a) 若項目涉及收回私人土地,特惠津貼額以張貼收地通告當日計算;或 (b) 若項目只涉及政府土地,特惠津貼額以該項目已編定的首次清理土地日期六個月前當日計算。
更新日期:2024 年 9 月 1 日
特惠津貼類別 | 特惠津貼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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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牌構築物和已登記寮屋的核准佔用人的特惠津貼 (「核准特惠津貼」) (每六個月檢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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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戶搬遷津貼 (每年檢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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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鋪、工場、倉庫、船排、學校、教堂及觀賞魚養殖經營者的特惠津貼 (每年檢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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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 (每年檢討一次) |
有蓋地方的特惠津貼率 (由 2024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
露天場地的特惠津貼率 (由 2024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
首 5 至 25 平方米 144,000 元,其後每平方米 2,880 元,不設津貼額上限,但設有 5 平方米的合資格面積下限 | 每平方米 480 元,不設津貼額上限,但設有 20 平方米的合資格面積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