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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2/LANDS/25

招標詳情

招標編號:2/LANDS/25
採構單位:地政總署
項目:2025 - 2027 為期兩年定期工程合約
工程內容: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修葺、保養及拆卸(i)在已復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或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的土地上的樓宇,以及進行有關工程及(ii)由地政總署管理寮屋區的街燈、消防裝置及其他設施;以及其他類同的工程與緊急工程
估計所需數量:不適用
聯絡人:曾劍忠先生
高級屋宇測量師/物業管理
地政總署地政處產業管理組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22 樓

電話號碼 :(852)2231 3278
傳真號碼 :(852)2511 9861
截標日期/時間:2025 年 1 月 17 日 中午 12 時正
遞交投標書:交付「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
備註:投標者必須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建築工程的甲組/乙組承建商,並且為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註冊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地政總署



招標公告

        現公布招標承投一份為期 24 個月的定期合約 - 2025 至 2027 年地政總署工程合約(合約編號 2/LANDS/25 ),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修葺、保養及拆卸(i) 在已復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或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的土地上的樓宇及有關工程及(ii)由地政總署管理的寮屋區的街燈、消防裝置及其他設施;以及其他類同的工程與緊急工程。

2.     投標者必須填具標書,封密於信封內。信封面須註明招標編號及投標事項(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交付「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標書須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放入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政府合署低座 5 樓 503 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3.     如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早上 9 時至正午 12 時期間,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當時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的正午 12 時。如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早上 9 時至正午 12 時期間,通往指明投標箱位置的公共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延長截標時間,直至另行通告。通道重開後,政府會盡快在政府新聞處網頁(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發放新聞稿,公布最新截標時間。

4.     招標文件(包括投標表格)可於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22 樓地政總署產業管理組索取,請先致電 2231 3259 與劉志亮先生(測量主任(B)1)或 2231 3019 與關汝傑先生(屋宇測量師/物業管理)聯絡,亦可電郵 bspm@landsd.gov.hk 索取文件,電郵中須註明投標者的聯絡電話,以便安排。

5.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方式,現邀請符合下列所有要求的承建商投標:

    1. 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建築工程的甲組或乙組承建商,並且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章)註冊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2. 能證明有能力與承建商簽訂分包合約,有關承建商必須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註冊為註冊專門承建商(地盤平整工程類別),並同時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斜坡/擋土牆的防止山泥傾瀉/修補工程;
    3.   能證明有能力與承建商簽訂分包合約,有關承建商必須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註冊為註冊專門承建商(拆卸工程類別);以及
    4. 能證明有能力與承建商簽訂分包合約,有關承建商必須為已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第 95A 章)註冊為第二級消防裝置承辦商。
  1. 投標者如具有上述(b)、(c)或(d)項中訂明的相同資格,會視作符合該項要求。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中刪除。

6.     投標簡介會將於截標日期前舉行,詳情請參閱招標文件。

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 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8.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於地政總署網頁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