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表格
表格編號
SDTF 01
表格名稱
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申請表格
版本
中文
可採用下列方法交回填妥表格
地政處 | 地址 | 傳真 |
---|---|---|
港島東區地政處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19 樓 | 2834 4324 |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20 樓 | 2833 1945 |
九龍東區地政處 | 九龍油麻地海庭道 11 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 4 樓 | 2782 5061 |
九龍西區地政處 | 九龍油麻地海庭道 11 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 4 樓 | 2782 5061 |
離島地政處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海港政府大樓 19 樓 | 2850 5104 |
北區地政處 | 新界粉嶺璧峰路 3 號北區政府合署 6 樓 | 2675 9224 |
西貢地政處 | 新界西貢親民街 34 號西貢政府合署 3 樓及 4 樓 | 2792 0706 |
沙田地政處 |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沙田政府合署 11 樓 | 2602 4093 |
大埔地政處 | 新界大埔汀角路大埔政府合署 1 樓 | 2650 9896 |
荃灣葵青地政處 |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 174 至 208 號荃灣多層停車場大廈 10 樓及 11 樓 | 2415 0703 |
屯門地政處 | 新界屯門屯喜路 1 號屯門政府合署 6 樓及 7 樓 | 2459 0795 |
元朗地政處 | 新界元朗橋樂坊 2 號元朗政府合署 9 至 11 樓 | 2473 3134 |
查詢電話
地政處 | 電話 |
---|---|
港島東區地政處 | 2835 1684 |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 | 2835 1711 |
九龍東區地政處 | 3842 7450 |
九龍西區地政處 | 3842 7450 |
離島地政處 | 2852 4265 |
北區地政處 | 2675 1809 |
西貢地政處 | 2791 7019 |
沙田地政處 | 2158 4700 |
大埔地政處 | 2654 1263 |
荃灣葵青地政處 | 2402 1164 |
屯門地政處 | 2451 1176 |
元朗地政處 | 2443 3573 |
地政總署總部諮詢
地址 |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 382 至 392 號中染大廈 27 樓 |
電話 | 3793 4297 |
熱線 | 2231 3294 |
傳真 | 3793 4341 |
申請人資料
就此申請而由你提供的或與你有關的資料,地政總署將用作考慮和處理你的申請,以及用作管理在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及其他有關用途。倘你未有按要求提供所有資料,你的申請將無法辦理。有關資料可為上述用途向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或其代理 人披露,向傳媒及市民披露以回應他們的查詢,以及因法律授權或規定而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資料當事人有權就本署所持有其個人資料要求查閱和修正,此等要求應向你的申請所交予的有關分區地政處提出。
政府有酌情決定權如認為在回答傳媒及市民的查詢時適宜披露有關資料,即可向市民提供與你的申請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你在申請中提供的資料,例如你的姓名/你的團體的名稱,獲分配的指定展示點的位置,以及展示期等。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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