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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記錄 - 二〇一八年第二季

批出日期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面積
(平方米)
租期用途中標者名稱投標金額
21.6.2018 第 SHX-1363 號 –
香港田灣海旁道
1 140 先定 1 年,其後按半年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以下統稱「該條例」)領有牌照的
  1. 巴士和
  2. 重型貨車(不包括貨櫃車拖頭、貨櫃車拖架,以及連或不連拖頭及拖架的貨櫃車)。
就本租約而言,「巴士」和「重型貨車」的定義,須為該條例所界定者
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1,000
19.6.2018 第 NX1757 號 –
新界沙頭角順興街
1 49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貨櫃車、拖頭及拖架) 裕泊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1,623
14.6.2018 第 KX3081 號 –
九龍藍田碧雲道
1 63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以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氣體車輛,以及運送或負載用作或將會用作盛載石油氣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不論該等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有否盛載石油氣)的任何汽車(但所盛載的石油氣僅供汽車本身作燃料者則除外))(「氣體車輛」、「儲存器」、「石油氣瓶」及「石油氣」各詞語,須以《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為準)。業主就「拖頭」、「容器」、「汽車燃料」及「收費公眾停車場」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啟富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2,266
11.6.2018 第 NHX-813 號 –
香港西營盤豐物道
1 610 先定 1 年,其後按半年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的條文、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輕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包括領有氣體安全監督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訂的成文法則發出的有效許可證,主要為在道路上運載石油氣瓶而設計和製造或為這目的而經改裝的貨車(下稱「石油氣瓶車」))、小型巴士和巴士(不包括整體長度不超過 6.0 米的客貨車、整體長度不超過 6.0 米的小型巴士、貨櫃車拖頭、貨櫃車拖架和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地政專員就客貨車和小型巴士整體長度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就本租約而言,「石油氣」、「石油氣瓶」和「石油氣瓶車」各詞語的涵義須為前述《氣體安全條例》第 2 條所界定者
成發汽車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8,733
7.6.2018 第 3144 號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新灰街
347 先定 2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工場或存放(露天存放除外)承租人的貨物用途(不包括貨櫃、拖架上的貨櫃、長度超過 5.5 米的車輛、碎石、可循環再造的物料、待拆待毀的車輛、厭惡性物品及《危險品條例》(第 295 章)第 2 條、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險品),或兩者兼備 保然技術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1,000
29.5.2018 第 KX3079 號 –
九龍鯉魚門鯉魚門徑
1 07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汽車,而所有該等汽車必須為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氣體車輛,以及運送或負載用作或將會用作盛載石油氣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不論該等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有否盛載石油氣)的任何汽車(但所盛載的石油氣僅供汽車作燃料者則除外)] 啟富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8,148
21.5.2018 第 KX3067 號 –
九龍土瓜灣浙江街
8 370 由租賃生效日期起計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連或不連拖架的貨櫃車);以及
  2. 在上文(i)所載規定的規限下,收費公眾停車場的 10% 面積,須用作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巴士(不包括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 230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受有效專營權所涵蓋的巴士),並須達到運輸署署長滿意的程度
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36,800
21.5.2018 第 SX5010 號 –
新界西貢清水灣
1 91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包括輕型貨車及電單車,但不包括巴士、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而上述汽車的涵義須與《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者相同) 綽德停車場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85,000
15.5.2018 葵青第 3897 號 –
新界葵涌貨櫃碼頭南路
25 500 先定 5 年,其後按季續租 處理或存放經葵青貨櫃碼頭(包括位於租賃協議第四附表所描述的多塊或多幅土地上的一號至九號貨櫃碼頭)出入的貨櫃 寶洋貨櫃服務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86,200
7.5.2018 大埔第 1778 號 –
新界大埔荔枝山達運道
1 45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及連或不連拖頭、拖架或貨櫃的貨櫃車) 寶淘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0,668
30.4.2018 第 SX4998 號 –
新界將軍澳第 109 區田洲路
2 79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重型貨車、貨櫃車、貨櫃車拖頭或拖架,以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 帝豪停車場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89,200
30.4.2018 第 3154 號 –
新界元朗青朗公路
3 690 先定 3 年,其後按季續租
  1. 農業用途(不包括飼養牲畜和家禽,但包括銷售從該土地所得的農產品的附屬用途);或
  2. 作苗圃,包括銷售從該土地所得的園藝產品的附屬用途;或
  3. 上述用途的任何組合;
但不包括休閒農場。就本租約而言,規劃署署長就該土地或其任何一個或多個部分是否用作休閒農場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對承租人具約束力。「苗圃」指繁殖植物以供日後種植或出售的地方,而地政專員就該土地或其任何一個或多個部分是否用作苗圃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謝曉梅 每月租金$15,080
20.4.2018 第 EHX-544 號 –
香港柴灣豐業街
2 07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包括領有氣體安全監督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訂的成文法則發出的有效許可證,主要為在道路上運載石油氣瓶而設計和製造或為這目的而經改裝的貨車(下稱「石油氣瓶車」))、巴士和小型巴士,但不包括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 230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受有效專營權所涵蓋的巴士。就本租約而言,「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巴士」和「小型巴士」各詞語的涵義須為《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各別界定者;而「石油氣」和「石油氣瓶車」各詞語的涵義則為《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各別界定者 利泊停車場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28,888
12.4.2018 第 CX2751 號 –
新界長洲長洲西堤道
1 000 先定 3 年,其後按季續租;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租期都不會超過 5 年 經營在本港產生,並在都市固體廢物(其涵義須為租賃協議工程規格附表條件第 2 條所界定者)中找到和回收的金屬、紙張、塑膠、車胎、電器及電子設備、玻璃、紡織品、舊衣物、木材及家具,或上述物料任何一種組合(以下統稱為「可循環再造廢料」)的回收和循環再造或再加工業務(為免生疑問,在該土地範圍內,不准把都市固體廢物篩選分類以產生可循環再造廢料。在界定什麼屬於把都市固體廢物篩選分類以產生可循環再造廢料一事上,環境保護署署長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長春記經營者李泗春 每月租金$3,200
9.4.2018 第 2145 號 –
新界馬鞍山保泰街
4 790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獲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發給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中型貨車、重型貨車、拖頭、拖架及連或不連拖頭、拖架或貨櫃的貨櫃車) 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03,280
批出日期 21.6.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SHX-1363 號 –
香港田灣海旁道
面積 (平方米) 1 14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半年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以下統稱「該條例」)領有牌照的
  1. 巴士和
  2. 重型貨車(不包括貨櫃車拖頭、貨櫃車拖架,以及連或不連拖頭及拖架的貨櫃車)。
就本租約而言,「巴士」和「重型貨車」的定義,須為該條例所界定者
中標者名稱 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41,000
批出日期 19.6.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NX1757 號 –
新界沙頭角順興街
面積 (平方米) 1 4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貨櫃車、拖頭及拖架)
中標者名稱 裕泊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41,623
批出日期 14.6.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KX3081 號 –
九龍藍田碧雲道
面積 (平方米) 1 63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以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氣體車輛,以及運送或負載用作或將會用作盛載石油氣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不論該等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有否盛載石油氣)的任何汽車(但所盛載的石油氣僅供汽車本身作燃料者則除外))(「氣體車輛」、「儲存器」、「石油氣瓶」及「石油氣」各詞語,須以《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意思為準)。業主就「拖頭」、「容器」、「汽車燃料」及「收費公眾停車場」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中標者名稱 啟富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112,266
批出日期 11.6.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NHX-813 號 –
香港西營盤豐物道
面積 (平方米) 1 61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半年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的條文、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輕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包括領有氣體安全監督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訂的成文法則發出的有效許可證,主要為在道路上運載石油氣瓶而設計和製造或為這目的而經改裝的貨車(下稱「石油氣瓶車」))、小型巴士和巴士(不包括整體長度不超過 6.0 米的客貨車、整體長度不超過 6.0 米的小型巴士、貨櫃車拖頭、貨櫃車拖架和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地政專員就客貨車和小型巴士整體長度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就本租約而言,「石油氣」、「石油氣瓶」和「石油氣瓶車」各詞語的涵義須為前述《氣體安全條例》第 2 條所界定者
中標者名稱 成發汽車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78,733
批出日期 7.6.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3144 號 –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新灰街
面積 (平方米) 347
租期 先定 2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工場或存放(露天存放除外)承租人的貨物用途(不包括貨櫃、拖架上的貨櫃、長度超過 5.5 米的車輛、碎石、可循環再造的物料、待拆待毀的車輛、厭惡性物品及《危險品條例》(第 295 章)第 2 條、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險品),或兩者兼備
中標者名稱 保然技術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21,000
批出日期 29.5.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KX3079 號 –
九龍鯉魚門鯉魚門徑
面積 (平方米) 1 0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汽車,而所有該等汽車必須為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連或不連拖頭或拖架的貨櫃車,(《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的)氣體車輛,以及運送或負載用作或將會用作盛載石油氣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不論該等石油氣瓶、容器或儲存器有否盛載石油氣)的任何汽車(但所盛載的石油氣僅供汽車作燃料者則除外)]
中標者名稱 啟富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118,148
批出日期 21.5.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KX3067 號 –
九龍土瓜灣浙江街
面積 (平方米) 8 370
租期 由租賃生效日期起計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用途
  1.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連或不連拖架的貨櫃車);以及
  2. 在上文(i)所載規定的規限下,收費公眾停車場的 10% 面積,須用作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巴士(不包括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 230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受有效專營權所涵蓋的巴士),並須達到運輸署署長滿意的程度
中標者名稱 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736,800
批出日期 21.5.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SX5010 號 –
新界西貢清水灣
面積 (平方米) 1 91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包括輕型貨車及電單車,但不包括巴士、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而上述汽車的涵義須與《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者相同)
中標者名稱 綽德停車場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85,000
批出日期 15.5.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葵青第 3897 號 –
新界葵涌貨櫃碼頭南路
面積 (平方米) 25 500
租期 先定 5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處理或存放經葵青貨櫃碼頭(包括位於租賃協議第四附表所描述的多塊或多幅土地上的一號至九號貨櫃碼頭)出入的貨櫃
中標者名稱 寶洋貨櫃服務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686,200
批出日期 7.5.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大埔第 1778 號 –
新界大埔荔枝山達運道
面積 (平方米) 1 45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拖頭、拖架及連或不連拖頭、拖架或貨櫃的貨櫃車)
中標者名稱 寶淘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70,668
批出日期 30.4.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SX4998 號 –
新界將軍澳第 109 區田洲路
面積 (平方米) 2 7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重型貨車、貨櫃車、貨櫃車拖頭或拖架,以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
中標者名稱 帝豪停車場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289,200
批出日期 30.4.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3154 號 –
新界元朗青朗公路
面積 (平方米) 3 69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1. 農業用途(不包括飼養牲畜和家禽,但包括銷售從該土地所得的農產品的附屬用途);或
  2. 作苗圃,包括銷售從該土地所得的園藝產品的附屬用途;或
  3. 上述用途的任何組合;
但不包括休閒農場。就本租約而言,規劃署署長就該土地或其任何一個或多個部分是否用作休閒農場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對承租人具約束力。「苗圃」指繁殖植物以供日後種植或出售的地方,而地政專員就該土地或其任何一個或多個部分是否用作苗圃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中標者名稱 謝曉梅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15,080
批出日期 20.4.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EHX-544 號 –
香港柴灣豐業街
面積 (平方米) 2 0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包括領有氣體安全監督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或任何予以修訂的成文法則發出的有效許可證,主要為在道路上運載石油氣瓶而設計和製造或為這目的而經改裝的貨車(下稱「石油氣瓶車」))、巴士和小型巴士,但不包括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 230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受有效專營權所涵蓋的巴士。就本租約而言,「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巴士」和「小型巴士」各詞語的涵義須為《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各別界定者;而「石油氣」和「石油氣瓶車」各詞語的涵義則為《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各別界定者
中標者名稱 利泊停車場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228,888
批出日期 12.4.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CX2751 號 –
新界長洲長洲西堤道
面積 (平方米) 1 00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後按季續租;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租期都不會超過 5 年
用途 經營在本港產生,並在都市固體廢物(其涵義須為租賃協議工程規格附表條件第 2 條所界定者)中找到和回收的金屬、紙張、塑膠、車胎、電器及電子設備、玻璃、紡織品、舊衣物、木材及家具,或上述物料任何一種組合(以下統稱為「可循環再造廢料」)的回收和循環再造或再加工業務(為免生疑問,在該土地範圍內,不准把都市固體廢物篩選分類以產生可循環再造廢料。在界定什麼屬於把都市固體廢物篩選分類以產生可循環再造廢料一事上,環境保護署署長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中標者名稱 長春記經營者李泗春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3,200
批出日期 9.4.2018
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第 2145 號 –
新界馬鞍山保泰街
面積 (平方米) 4 79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用途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獲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發給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中型貨車、重型貨車、拖頭、拖架及連或不連拖頭、拖架或貨櫃的貨櫃車)
中標者名稱 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投標金額 每月租金$60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