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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用土地及清拆安排

(a) 換地申請的截止期限及 (b) 接納換地基本條款建議書的最後期限

階段 換地申請的截止期限(註 1) 發出及接納換地基本條款建議書的最後期限(註 1)
第二期發展用地 30.04.2024 31.03.2025 或 31.12.2025(註 2)
餘下發展用地 稍後公佈 稍後公佈

註:

  1. 有關資料可按需要予以更改或修訂
  2. 相關的最後期限已列明於地政處作業備考 1/2024 及隨後修訂的 1/202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