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受公共項目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所提供的支援
政府一直持續開拓土地,以應社會在房屋和其他方面的需求。當政府為公共項目收回及清理土地時,會按照適用法例或政策,向受影響的合資格人士提供金錢補償。政府為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提供多項支援,詳情如下:
金錢補償 (包括特惠津貼)
在現行制度下,棕地作業經營者可選擇申領以下特惠津貼(替代任何適用的法定補償):
- 「商鋪、工場、倉庫、船排、學校、教堂及觀賞魚養殖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可供在已登記/持牌構築物營運的業務經營者申領;或
- 「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這項特惠津貼適用於在私人農地上營運而沒有違反租契或相關私人土地的土地文書條款,或按照短期租約在政府土地 (不包括經招標出租的用地) 上營運而沒有違反租約條件的業務經營者而設。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 2018 年 7 月及 2022 年 5 月,批准優化上述特惠補償安排。當推展相關項目時,地政總署會適時聯絡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以便審核資格,並通知每名經營者可獲的津貼額及發放安排(津貼一般會在經營者離場時發放)。 為協助經營者盡早籌劃搬遷安排,地政總署亦於 2022 年年中優化發放特惠津貼予業務經營者的安排。受影響的經營者可在地政總署張貼收地公告後,申請提早發放以上兩類特惠津貼,無須等待遷出日期才領取津貼。申請人請填妥申請表,然後遞交相關的辦事處處理。
經營者若同時是土地業權人,亦可獲得收回相關土地的法定補償。
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可從本署網頁、網頁附載的簡介短片及小冊子,得知上述安排和相關辦事處的聯絡資料。
規劃及土地行政諮詢服務
經營者在覓地重置業務時請留意,棕地作業必須符合相關地點的法定規劃用途。經營者可瀏覽規劃署網頁,或聯絡發展局的跨專業專隊,以查核所覓得的重置作業地點是否在規劃上准許進行相關業務。
即使無須就此申請規劃許可的用地,又或即使已取得規劃許可的用地,經營者仍須查證地契是否准許擬重置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在這方面可聯絡發展局的跨專業專隊,該專隊會統一處理並轉介相關查詢。若地政總署確定地契並不准許擬重置的棕地作業,經營者便須申請豁免書。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或清拆行動影響的經營者所提交的豁免書申請,地政總署會優先處理,以便利他們盡快重置業務。申請豁免書的棕地作業,必須符合有關地點的規劃用途。為便於識別受影響經營者所提交的豁免書申請,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提供相關政府發展項目的資料,並把填妥的申請表遞交相關的分區地政處處理。如有疑問,可向以下辦事處查詢:
地政總署土地徵用組
電話號碼:2231 5969
傳真號碼:2530 1701 / 2501 4042
以局限性招標方式,讓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藉短期租約承租政府土地
地政總署除了在行政上為已另覓重置地方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提供協助外,亦致力物色合適的空置政府土地,以局限性招標方式,特別讓受公共項目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藉短期租約承租用地。政府現正分階段把臨時政府用地,推出市場招標。屆時,政府會發信邀請受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投標,經營者如有意租用這些土地繼續經營,可以考慮參與競投。